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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劳动部门:警惕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减老员工管理
赵保林 收藏 编辑 删除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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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部门:警惕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减老员工

 

  东方早报8月12日报道 国家劳动保障部选择上海作为其在全国推广贯彻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宣传的第一站。昨日,国家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与易才集团,联合在上海举办了“2007新人力《劳动合同法》贯彻实施高峰论坛”。


  论坛上,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士诚表示,由于《劳动合同法》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出了详细规定,此举将帮助劳动者重拾“铁饭碗”。


  《劳动合同法》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。而张士诚曾参与审议《劳动合同法》。


  张士诚表示,《劳动合同法》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严格。“《劳动合同法》扩大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,并强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要以书面形式订立,这将直接导致员工更多的与企业形成长期、稳定的劳动关系。”


  国家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在论坛上指出,《劳动合同法》在6个方面对原《劳动法》有所突破。这6个方面分别是:对劳动者就业稳定性的保护;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的保护、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;对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护;对劳动合同的全面规范;增强职工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作用等。


  上海劳动法学有关专家也表示,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后,企业用工将面临十大禁锢:用工再不能不签书面劳动合同;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;违约金不能再随意设定;试用期不再是廉价期;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;劳务派遣将不能再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可能;规章制度不再单方可以决定;拖欠劳动报酬将面临50-100倍处罚;招工不可再收取押金、扣押证件;退工义务不再可以随意拖延履行。对此,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有关人士昨日提醒劳动者,要警惕用人单位在《劳动合同法》正式实施前,对企业老员工的大规模减裁。

2007-8-12 12:31:00   IP:保密
mallu 编辑 删除 引用第2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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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汗。这个真的要小心,一些公司真的可能这样做。钱,啊!
喜欢结交朋友,欢迎大家联系我。
2007-8-12 16:23:00   IP:保密
旺财 编辑 删除 引用第3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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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危险了~~~还是觉得自己做点什么比较好~~~~

养猪不错吧~?

  
 珍惜身边每一个爱我的和我爱的人!
2007-8-12 17:42:00   IP:保密
jia9912 编辑 删除 引用第4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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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做点什么??
2007-8-12 17:59:00   IP:保密
jude 编辑 删除 引用第5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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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时候出台阿?
2007-8-13 15:39:00   IP:保密
lin 编辑 删除 引用第6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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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劳动法未出台前,我们公司就已经对10年老员工开始不客气了

估计在实施前,又会有大动静了

浦东安技驾校常年招收C1学员,随到随学,欢迎联系!
2007-8-14 8:48:00   IP: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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